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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金融》金管會:傷害險為重要風險移轉工具,應瞭解保單內容

《金融》金管會:傷害險為重要風險移轉工具,應瞭解保單內容
 
【時報記者陳奕先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26)晚表示,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特色,已成為國人風險移轉的重要工具,但是提醒消費者購買傷害保險時,應確實瞭解保險商品保障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購買保單時應注意保障範圍,由於傷害保險保費低廉,但其保障範圍較一般人壽保險為少,即限於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導致被保險人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方給付保險金。
 
此外,金管會表示,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也應該加以注意,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保險單條款中有關除外責任及不保事項之約定,被保險人如因除外責任所列之原因或從事不保事項所列之活動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可不負給付責任。舉例而言,若被保險人酒後駕車釀成車禍導致自身傷亡,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飲酒後吐氣所含酒精成份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即屬除外責任,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可拒絕理賠,所以被保險人應特別注意飲酒後切勿駕車或騎乘摩托車。

   最後,針對職業變更通知,金管會表示,傷害保險保費會因被保險人職業類別而有所不同,風險性高的職業類別被收取保費自然較高,部分職業類別甚至被列為拒保範圍。所以若被保險人的職業由低危險群轉行到高危險群時,應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依差額比例加收保費;反之,將依差額比例退還保費。被保險人若未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且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即保障額度會依比例縮小。
 
201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