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住宅颱洪險 10項不承保
住宅颱洪險 10項不承保
皮草、古董、股票等價值認定困難財物與非住宅內動產 業者傾向不受理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又見颱風來襲,產險業者提醒,住宅火險附加颱洪險投保,除須在颱風警報發布前,也須注意貂皮大衣、金銀珠寶、古董字畫、股票債券貨幣與機車等動產,產險公司通常不願意加保。
氣候日益極端,台灣發生局部暴雨頻率增多,加上颱風來湊一腳,擔心電器家具淹水受損的民眾,可以投保颱洪險。不過,颱洪險是附加險,若是想保全家中財務,必須先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才能加購這項保障。
針對颱風引起的動產受損,須留意哪些屬於一般不保或不得加保項目。國泰產火險部主管指出,包括皮草衣飾、執行業務之器材等10個項目,屬於國內產險公司在承保颱洪險時的一般不保事項,要保人有需求可約定加保,但產險公司一般不太願意承保。
他表示,這10個項目有兩個特性。第1,不屬於住宅內的動產,包括承租人、借宿人、訪客或寄住人之動產,或是受第三人寄託之財物,均屬此類;第2,價值認定困難,如金銀珠寶古玩藝術、皮草衣飾、文稿圖畫等均屬此類。
以汽機車來說,便不屬於住宅火險附加的颱洪險範圍,若想保全愛車,就要投保車體險再附加颱洪險。
除一般不保項目,另外有3種項目,就算要保人有需求,也不可以約定加保;包括供加工、製造或營業用之機器或生財器具,製造完成之成品或供製造或裝配之原料及半製品,以及各種動物、植物。
台灣產險主管說,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住火附加颱洪險的動產保障範圍,與住宅火險的保障範圍一致。
產險公司承保的颱洪險保險,一般與住宅火險的保額一致。火險的動產保額,是以實際價值為計算基礎。實際價值是指,該動產在當時當地的實際市場現金價值,即以重新購買的價錢扣除折舊之後的餘額。
一般而言,動產並無保額高低的限制。但理賠時,產險公司是以該動產承保的危險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作為賠付的計算基礎;因此保戶在規劃動產保額時,應參考自宅一般家具、衣物及電器用品等的購置價錢,扣除折舊後,再向保險公司投保較適當。
【2012-08-01/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