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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癌症保險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癌症保險應注意事項
 
近來國內外有多位名人罹癌病逝之憾事發生。依據衛生署所發布之資料顯示癌症已成為99年國人十大死因之榜首,而癌症的治療、後續的照護以及預防復發都是一段漫長的路,其可觀的醫療費用,往往成為民眾沉重的負擔,又因癌症罹患機率越來越高及需高額醫療費用之支應,更顯癌症保險的重要性。因此,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國人,別忘了定期檢視自身之保險保障缺口,並且適時投保專為癌症醫療設計之癌症保險,給自己更完善的保障。

保險公司銷售之癌症保險商品,大都提供有癌症住院保險金、癌症手術保險金及癌症身故保險金等給付,另有部分商品對特定癌症給付較高之保險金,由於該類保險商品內容多元,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前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給付內容:癌症保險之給付內容會因各公司之商品設計而有所不同,建議消費者投保前確實瞭解擬投保保險商品之給付內容,除可確保是否符合自身所需外,亦可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二、主約或附約:有些癌症保險商品是以附約型態銷售,須搭配主約方可購買,請消費者注意。

三、等待期間:癌症保險之等待期間通常為90日,被保險人於等待期間後經檢驗確定罹患癌症,保險公司方負給付責任,消費者應特別留意。

上述注意事項在保單條款中都有明確的約定,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於投保前可向保險公司索取保單條款樣張,充分了解欲投保之保險商品內容後,慎選最適合自己的保險商品。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每日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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