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孕婦投保 詳查保障範圍
婦投保 詳查保障範圍
文/邱金蘭
小雯(化名)多年前以自己當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女性終身保險契約,前年懷孕生下1名女嬰,約1小時後發現女嬰呼吸微弱、四肢癱軟,隨即轉入新生兒加護病房,經治療後出院。
幾天後,小雯向保險公司申請嬰兒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給付,保險公司主張,不符合小雯投保的保單條款約定給付要件,無法賠付相關保險金。但小雯認為,這次懷孕期間,因迫切性流產陰道出血而多次住院,或在家中休養安胎,且長期服務荷爾蒙及類固醇等安胎藥物,產前1周也因腹部大面積紅疹而就醫,使用抗組織胺及類固醇。
從她懷孕期間的身體健康狀況及急產過程,及用胎兒當天腦部超音波呈現腦部水腫的症狀,實無法排除是因母體懷孕期間的腦病變或生產時的腦損傷。小雯對保險公司的決定不服氣,於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訴。
保發中心調處結果認為,小雯投保的這項保單契約條款約定的「先天性重大殘缺」,定義是指,胎兒在母體懷孕期間的腦病變或生產時的腦損傷,造成1種慢性非進行性的肌肉張力神經反射異常,引起運動功能障礙、麻痺或動作不協調。不包括嬰兒出生後因疾病或傷害所造成者。
從小雯就診醫院的出院病歷摘要來看,並未記載小雯懷孕期間存有胎兒異常的紀錄。另外,生產過程也相當順利,且出生時狀況良好。
從小雯分娩過程與產出的女嬰醫療處置,很難認定產出女嬰的腦損傷是生產時所造成,因此,保險公司無法給付先天性重大殘缺保險金,尚難認有違誤或不當的地方。
從這個案可以提醒保戶注意的是,投保時要注意相關保單的保障範圍,才不會花了錢,卻未能買到自己需要的保障,尤其是懷孕期間婦女,若有特殊的保障需求時,投保前最好先向保險公司詳細問清楚,才能買到滿足自己的保障需求。
【2013-01-12/經濟日報/S08版/保險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