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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附加乘客責任險 安心玩

附加乘客責任險 安心玩

【記者 呂淑美】

農曆春節連假即將來臨,許多民眾都會利用假期全家開車出遊,在大量車潮下,發生小小擦撞在所難免,甚至可能造成乘客或對方的受傷,保險公司建議,出遊前要先投保「第三責任保險」,最好要附加「乘客責任保險」。
 
發生車禍無論是車外人員或車內乘客傷亡,駕駛人除心理上的愧疚外,還可能衍生巨額的賠償責任。
近年來因為民眾法治觀念及求償意識升高,連帶導致和解金額大幅提高,和解過程也較過去冗長。
 
保險業者表示,目前重大車禍案件的判決金額約450~550萬元,強制險對於每人傷亡最高僅賠償至220萬元,也就是說,發生事故後,約有300萬元的缺口,如只投保強制險恐怕難以支應。
 
業者建議應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並附加「乘客責任保險」,保障「人」的部份,將事故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除了可使受害人盡快得到基本補償外,更可由保險公司協助當事人處理車禍後續事宜。
 
所謂的第3人責任保險,保障對象為汽車本體之外的第三人;而乘客責任保險,則是保障汽車本體之內的乘客。
 
以30~60歲男性車主,近3年無肇事紀錄為例,購買第三人責任每一人體傷保額300萬元,每一事故保額600萬元,財物損失保額30萬元,並附加乘客責任保險每一人體傷保額300萬元,每一事故保額1,200萬元,其年保費約4,000多元。
 
【2013-01-17/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