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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未見保戶簽名 未來保單可能無效

未見保戶簽名 未來保單可能無效
醃頭案效應 金管會擬規定 業務員須「親視」要保人、被保險人簽名 嚴管「重複投保」情況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嘉義分屍醃頭案死者陳婉婷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且收入不穩定,生前卻投保多張保單,曾引發偽冒疑慮,金管會為此擬規定,未來壽險業務員一定要「親視(親眼看到)」被保險人、要保人(付保費者)簽名,否則保單可能無效。
 
金管會保險局近期發文壽險業,要求強化業務員招攬保單時「親視親簽」動作;保險局也要求壽險公會及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四月中旬前,重新檢討現行新契約收件及投保通報系統是否完備;未來也會嚴加管理「收入顯不相當及重複投保」的情況。
 
壽險公會指出,目前壽險業已要求業務員落實保戶「親簽」動作,但實務上,業務員還是有可能「沒看到」到底是否由當事人親自簽名,本周將開會討論因應措施。
 
舉例來說,媽媽想幫兒子買壽險保單,媽媽是要保人、兒子是被保險人,但跟業務員約碰面填寫「要保書」時,兒子可能因為上班或事忙,沒辦法到場。
 
為了方便,壽險業務員多半會同意,由媽媽帶「要保書」回家給兒子簽名,但業務員只在現場看到媽媽(要保人)簽名,卻沒有「親視」兒子(被保險人)簽名,未來可能就不符合規定。
 
金管會要求,未來一定要落實「親視」動作,若業務員進行招攬時,根本沒有看到被保險人或要保人,而是由他人偽冒投保、代為簽名,保單將自始無效。
 
壽險核保主管表示,實務上的確有可能做不到「親視」,若一定要看到當事人(包括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兩人簽名,必須重新制定保單招攬規範,對業務員行銷會是個挑戰。
 
【2013-04-07/聯合報/A14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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