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恐怖攻擊傷亡 產壽險理賠大不同
恐怖攻擊傷亡 產壽險理賠大不同
【文/周采萱】
美國波士頓馬拉松連環爆炸案震驚國際社會,是美國繼911以來最大規模的恐怖攻擊,共造成3人死亡、183人輕重傷。至於保戶遭受恐怖攻擊,國內產壽險公司的理賠規定也大不相同。保險業者表示,產險傷害險、旅平險訂有恐怖攻擊最高理賠兩百萬元的限制,壽險傷害險及旅平險則會依約理賠。
911事件之後,產險公會針對恐怖攻擊成立「傷害保險恐怖主義行為保險共保組織」,凡是參加共保組織的產險公司,都必須在旅平險、團體傷害險、個人傷害險納入「傷害保險恐怖主義行為保險限額給付附加條款」,約定保戶一旦遭受恐怖攻擊,保險理賠金額一律以兩百萬元為限。
必須注意的是,目前共保組織危險承擔總額度為10億元,一旦超過理賠限額,產險公司將會按共保組織危險承擔總額度對共保會員公司合計應給付保險金總額的比例給付被保險人。
至於壽險業則沒有訂定恐怖主義條款,壽險公司理賠人員指出,傷害險及旅平險示範條款只有將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列為除外責任,恐怖攻擊並未列為不保事項,因此只要恐怖攻擊不是發生在戰區,壽險公司都會依約理賠,保險金額也不會打折。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