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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登山猝死 意外險獲判不理賠

登山猝死 意外險獲判不理賠
 
【廖素慧/嘉義報導】

  曾攻頂玉山、泳渡日月潭的運動好手顏姓夫妻,偕同登山社好友同遊大陸青島,爬泰山途中,顏妻突然暈倒後送醫不治,家屬對顏妻生前投保的兩家保險公司提起聲請給付意外險理賠之訴,法官判決顏妻猝死,非意外險理賠範圍內,駁回家屬聲請。

  顏姓夫妻與一群登山社好友,於去年五月間參加旅行社舉辦的大陸旅行團,第三天登泰山途中,顏妻突然暈倒,送往泰安市中心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

  旅行團有投保兩百萬意外險,顏妻於生前也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三百萬意外險,顏先生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拒,而向法院提訴。

  顏先生表示,妻子生前健康良好,沒有宿疾,曾兩度攻頂玉山,多次攀爬雪山東峰及麟趾山等高山,完成泳渡日月潭三千三百公尺壯舉,潛水、打桌球都行,爬泰山途中突然頭暈跌倒致死,是突發意外事故身亡,應獲意外險理賠。

  兩家保險公司均以保險法所指的意外傷害是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顏妻於九十六年間在醫院健檢有心雜音,足見她患有心臟方面疾病,猝死非意外事故造成。
 
[中國時報] 201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