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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婦女醫療險除外條款 懷孕流產不予理賠

婦女醫療險除外條款 懷孕流產不予理賠
 
三八婦女節即將到來,金管會提醒,現代婦女除了忙碌於家庭、職場之外,還要適時檢視自己的保險或保障缺口。尤其目前許多市售的醫療險,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分娩即期併發症等,列入除外責任不予承保,民眾在投保前最好詳細詢問瞭解。
 
  根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是除外責任,醫療險不予理賠,除非像是子宮外孕、葡萄胎、胎盤早期剝離、產後大出血、子癲前症、子癇症、萎縮性胚胎及胎兒染色體異常的手術,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或者屬於醫療行為上必要的流產、剖腹產等。
 
  金管會表示,其實市面上已開始有專屬的婦女險,部分會結合年金或壽險等,不過大多數的婦女險都有投保年齡的限制,多數為40多歲,並且訂有30日至90日不等的等待期間。
 
  另外,有些保險公司設計的婦女險,還會納入女性的特定疾病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懷孕期間特定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及類風濕性關節炎等,投保前可先充分暸解想要投保的保險商品內容,慎選最適合自己的商品。
 
  保險業者則認為,若有育子計畫的女性,可選擇投保婦嬰險;若是頂客族或是不婚族婦女,考慮投保婦女險較合適。
 
  保險業者強調,婦嬰險可讓準媽媽更安心,因為婦女險的保障內容,大多是集中在女性特定疾病方面,或生育時僅提供補助。反觀,婦嬰險則是針對準媽媽與即將出生的新生命,提供更貼心的保障。
 
  而未懷孕的婦女投保一般婦女險,市面上商品繳費年限多分為10年、15年、20年,且幾乎屬於終身保險,雖然保費會較一般醫療險來得昂貴,但保障也較多元。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1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