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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住家綜合險 保家也保人

住家綜合險 保家也保人
 
記者 陳怡慈
 
一般民眾會在銀行房貸要求下,替住家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及地震基本保險。但你可能不知道,萬一事故發生時,你的家人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國泰產險火險部經理何子健表示,一般住宅火險的承保範圍,包括建築物(屋殼)、建築物內的動產(如電器、衣物等,供日常生活起居之一切動產),以及住宅因承保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毀損。
 
所謂「第三人」,根據一般住宅火險(指「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保單條款定義,意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外之人」。其中,家屬的定義比親屬要窄,採民法定義,指以共同生活為目的之人。這也代表自宅內的住戶,不論配偶、家屬或同居人,因為不屬於第三人,通常不在一般火險的理賠範圍。
 
因此,建議民眾可投保「住家綜合保險」取代「住宅火災保險與地震基本險」。住戶傷害險部分,設有人數限制,最多賠六人,投保時必須事先列名。
 
【2012-03-07/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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