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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共責任險 商家須保足

公共責任險 商家須保足
政府強制投保 每人、每次身體傷亡保額增至300萬、1,500萬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國泰產險昨(12)日指出,公共意外及火災損失均為店家營業時較常面臨的風險,建議只要是客戶人來人往的營業處所,均要投保足額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應視需求規劃適當的火災保險,讓顧客多一份安心。
 
國泰產指出,內政部、行政院金管會今年2月修正「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及火災保險費差額補償辦法」第4條,將部分營業風險較高、影響公共安全甚鉅的公共場所,提高其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額。
 
這些場所包括夜總會、酒家、理容院、KTV、MTV、公共浴室、三溫暖、茶室、舞廳、電影院等,以及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旅館、觀光飯店等,皆須強制投保,如經查獲並無承保在案,最重可能導致停業。
 
政府強制規定投保內容中,每一人身體傷亡保額從原先的2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每一次事故身體傷亡保額,則從原先的1,000萬元提高到1,500萬元。
 
其中,部分場所的保額更視情況,將每一次事故身體傷亡保額提高至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額也由原3,400萬元提高至6,400萬元。
 
【2012-03-13/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