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投保沒交代病情 600萬理賠金飛了
投保沒交代病情 600萬理賠金飛了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針對自身體況,應該「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就有人投保時未誠實告知,已罹患甲狀腺毒症,在投保1年後死亡,家屬不但拿不到600多萬元理賠金,已繳保費也拿不回來。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說,保險契約應基於「誠信原則」,尤其被保險人的體況及相關數據,是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接受要保人(付保費者,多半就是被保險人)投保,及保險費高低的關鍵。
陳開元說,如果投保時,要保人對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沒有據實說明,「在投保2年內」,保險公司除可據此解除保險契約且不退還保費之外,若發生保險事故,也得拒絕理賠。
陳開元舉例,曾有民眾投保前2個月內,因為甲狀腺等疾病求診,但投保時隱匿;沒想到當事人在投保1年,因為生病合併敗血症死亡,保險公司以被保險人違反保險法「據實說明」義務,經法院判決,可不予理賠,並解除保險契約。
【2012-03-23/聯合報/AA4版/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