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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產品責任險不保證產品品質

產品責任險不保證產品品質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廠商在肉品包裝上標示「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X千萬元」,不是保證該產品的品質沒有問題。
 
華南產險副總經理張鳴文表示,所謂「產品責任險」,是保障被保險產品因瑕疵、缺點、不可預料的傷害或毒害性質等缺陷,而導致消費者身體遭受損害時,所須負起的賠償責任。
 
張鳴文還說,假設廠商標示「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3000萬元」,意思是指「保險期間內各個事件『累積』的理賠總金額上限為3000萬元」,並不是指個人在遭受傷害後,最高可獲得3000萬元的賠償。
 
【2012/04/0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