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產品責任險 不保證品質
產品責任險 不保證品質
記者 陳怡慈
美牛問題引發關注,廠商在肉品包裝上常會標示「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X千萬元」字樣,產險公司提醒,這不代表產品品質沒問題。
行政院衛生署規定,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食品產業,包括製造商、進口商、委託他廠代工產品供應者,依法必須投保產品責任險。
其最低保險金額為每一人身體傷害100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害400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理賠上限為1,000萬元,並可視被保險人需求再提高保險金額。
華南產險副總張鳴文表示,所謂「產品責任險」,是保障被保險產品因瑕疵、缺點、不可預料之傷害或毒害性質等缺陷,而導致消費者身體遭受損害時,所須負的賠償責任。建議消費者必須盡可能保存其消費憑證或產品包裝,舉證產品與損害之因果關係,以利於求償。
【2012-04-27/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期貨】